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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鉴广州深圳 合作双赢
  

借鉴广州深圳 合作双赢

福、厦、泉要想把总部经济蛋糕做大,只局限在省内恶性竞争,对做大无益。采访中,很多专家都提出这样的观点。

民革厦门市委顾问黄新楠提出,厦门应该将总部作为区域经济协作的重要内容,加强与福州、泉州等省内中心城市的合作,变平面的恶性竞争为立体的友好合作。福建省确定三个中心城市,在发展总部经济方面,与其互相之间恶性竞争,还不如加强合作,联合出击,获取双赢。

黄新楠举例说,广州和深圳,就是我们的最好借鉴:广州第三产业发展很好,但工业和技术创新能力较为薄弱;深圳则恰恰相反,工业发展迅速,技术创新方面高于广州,但第三产业较差,两地相互协作、优势互补,共同引进总部,目前,已有宝洁、安利、沃尔玛、家乐福、益利多等地区总部和采购中心设在广州和深圳。

考虑共同总部税收分成

中国总部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赵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忠告,海峡西岸经济区这三个中心城市在发展总部经济上存在一定的竞争,在竞争中这几个城市之间要各自找准自身的定位。

他赞同黄新楠的观点,认为厦门、福州、泉州三个中心城市的产业,各有特色,各有发展重点,在发展总部方面,可以针对各自的优势,发展相应的总部。部分企业的总部已经走出福建,到上海、北京、深圳等地,厦门和泉州两地政府应坐在一起,共同研究如何将企业总部留在福建。

黄新楠说,建议厦门积极研究政策,将总部与生产加工基地的分工,纳入到经济协作、区域合作之中,与周边城市建立合理的税收分成机制。对泉州企业的总部设在厦门的,采取特别的政策,如在所得税汇算方面,充分考虑泉州的利益。福州是省会城市,政治资源较为丰富,厦门应加强与福州的合作,避免恶性竞争。

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踪家峰也说,厦门和泉州可以考虑共同总部,研究出台税收分成、利益共享政策,并在厦门东部和泉州之间设立总部经济共享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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